2008年10月16日14:00,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工作交流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会议室胜利召开,该会议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主持,高院由民一庭的庭长汪彤及副庭长薛斌、赵明华等三位法官参加,会议其它到会人员为上海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的律师代表,共计二十余人。会议进行了三个多小时。
我所的吴卫律师代表上海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在本次会议中就婚姻案件的司法审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发言,发言后与高院的法官进行了深刻地交流,吴卫义律师的发言得到了高院法官及律协领导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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