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0日,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党委正式批准成立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并任命王小成律师为中共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 11月12日在收到两份文件后,我所举行了“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仪式”并顺利召开了“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首届党支部大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党支部将坚持“党建带所建,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该所党员队伍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