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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无音讯 妻子要求离婚分家析产获准
日期:2008-07-24 新闻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妻子张政秀在丈夫赵泽明离家出走一年多无音讯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提起离婚诉讼。6月22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张政秀与丈夫赵泽明离婚。

    张政秀与赵泽明是滁州市南谯区花山乡唐郢村村民。两人自由恋爱并于1997年8月登记结婚。双方均是再婚。张政秀婚前有一女,赵泽明婚前有一子。

    两人婚后感情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嘴吵架,双方也未生育子女。2006年2月赵泽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无音讯。

    赵泽明承包耕地1.5亩、山场2亩和水塘,砖瓦房三间、厨房一间,婚后双方共建厨房一间。2005年7月11日,两人曾达成协议,约定:如果离婚,赵泽明的房产、田、塘,所有权等归张政秀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打,被告于2006年2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对家庭财产分割,原、被告签订了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原告要求按协议分割财产应予支持。遂判决双方离婚,家庭财产按约定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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